外附校友联谊会
标题: 奥林匹克精神 [打印本页]
作者: 韩英 时间: 2008-8-22 00:25:55 标题: 奥林匹克精神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作者: 韩玲玲 时间: 2008-8-22 00:39:09
谢韩英分享好文。
假如,只是假如,郎平今天带的是日本女排,何智丽是效力美国乒乓球队,我们还会是同样感觉吗?
作者: 倪庆云 时间: 2008-8-22 09:49:45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作者: 牛砚明 时间: 2008-8-22 16:51:53 标题: 好!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作者: 李协燕 时间: 2008-8-23 04:55:40
从英姐推荐的《从“汉奸何智丽”到“郎平,我爱你”》好文,不仅可以看出中国人成熟了,而且也可以看出不再给郎平等“海外军团”扣上“汉奸”帽子的中国人变得聪明了;《现代汉语词典》(96年版,p.496)对“汉奸”的解释为:”原指汉族的败类,现泛指中华民族中投靠外国侵略者,甘心受其驱使、出卖国家利益的人。“这就意味着:不把别人称为“汉奸”了,就不再认为中国现在是一个受到外国侵略、出“汉奸”的国家了。
作者: 马小卫 时间: 2008-8-23 07:48:35
何智丽这种素质低下的小人怎能和郎平相题并论。全国观众永远都不会忘记她在胜邓亚萍的那场球时张扬的丑恶表现。每胜一个球,嘴里都在喊:要西。嫁日本人,代表日本队打球,胜中国队员,都正常。当年让她让球伤害了她,她是在和祖国赌气。国人骂她是可以理解的。[em17][em17][em17]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-8-23 7:50:37编辑过]
作者: 韩英 时间: 2008-8-24 01:41:51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作者: 李协燕 时间: 2008-8-24 03:12:10
要球员让球,就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原则,就是对被迫让球的球员的不公,比赛结果也是造假的。何智丽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在先,出走日本在后;她为自己创造了一个可以进行公平竞争的平台,有些国人就骂她是”汉奸“,而且居然还有人认为骂人的行为“可以理解”,这是什么样的文明程度和社会道德尺度?
作者: 周莉莙 时间: 2008-8-24 04:53:10
交易的原则只适合商场,滚滚红尘的名利场,与奥林匹克精神背道而驰。
此时此刻,圣洁的奥运圣火仍然在北京的上空熊熊燃烧,愿奥林匹克精神更加深入人心,愿北京的天空永远清澈透明。
作者: 马小卫 时间: 2008-8-24 07:54:04
中国也在进步,让球是70年代的事吧。我们不应该脱离当时的年代来看问题。祖国就象是我们的母亲,当年受到不公正待遇,残酷迫害的知识分子没有几千万也有几百万吧。如果他们都象何智利一样,都去国外给自己创造个实现个人价值的平台,我们的国家能有今天的成就吗?幸亏这种人只是个运动员。
想了解何智丽是怎样一个人,国人有水平的评论,请登陆叶永烈博客。但愿几十万人的回帖还在。
人的大脑不是克隆的,13亿人不可能只有一种思想,那种时代已一去不返了。,由于人的出身不同,受教育程度或所处的社会地位差异,加上基因的因素。对事物的看法千差万别,理解在这儿怎么就不万岁了呢?理解怎么扯上社会文明和社会道德尺度了呢?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-8-24 8:39:50编辑过]
作者: 韩英 时间: 2008-8-24 08:50:31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作者: 杨小松 时间: 2008-8-24 09:15:31 标题: 谁喜欢“呦唏!呦唏!”?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作者: 倪庆云 时间: 2008-8-24 18:57:25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作者: 紫菜 时间: 2008-8-25 13:31:52
从体育角度上来讲,谁输谁赢都是可以接受的,但当年何智丽的那种对祖国复仇的心态,是郎平显然没有的,郎平做得更多的是交流,这也就是为什么国人大都支持郎平,而对小山智丽仍耿耿于怀的根本原因。这时候把她们俩对等拿出来说事,显然是不合适的,态度决定一切嘛!不过老外看问题更多的是表象,此番评论权可当作自勉。
作者: 马小卫 时间: 2008-9-1 08:48:05
[em05][em05][em05]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-9-1 19:22:51编辑过]
欢迎光临 外附校友联谊会 (http://waifu.zhongyueyong.top/) |
Powered by Discuz! X2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