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坛元老
晓敏,我们不会认错人。
那个“小”贴第一个帖子就是阴阳怪气地。文如其人。说话遮遮掩掩。外附人有争论不怕,各抒己见,开诚布公。但这位从不敢将问题讨论下去。
我建议管理员立即将这位清除掉,他/她早已违反了网上的规定,他/她恶意攻击其他校友,已无资格在此露面。另,希望能加强登录的管理。欢迎来访者,但不是外附人,没资格在此发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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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位“小敏”越来越过分了。造谣污蔑中伤,无所不用其极。
你好象是在“米国”,那我们就都按照西方的程序办事。你准备搜集一些法国税法律师王辉的证据,我欢迎你到澳洲来,搜集点我“骂”(援引你的说法)澳洲人的证据,再提供些你可以代表澳洲人来起诉我的资格,这样你的言论就真不“苍白”(仍援引你的话)了。咱们在澳洲法庭上聊聊。
如果你不敢来,那就是默认在造谣污蔑。
我再次要求你向王辉赔礼道歉!向外附网赔礼道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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